GB/T 1094.7—2008标准指出:绕组热点温度是限制变压器负载能力的重要因素,而绕组热点温度受环境温度及负载系数的影响。IEEE C57.110标准定义了量化谐波电流对变压器影响的谐波损耗因子,结合变压器出口电压,可以计算出谐波电流造成的变压器降容率。因此,将绕组热点温度及变压器降容率作为牵引变压器供电能力的评估指标。
1)绕组热点温度绕组热点温度可通过直接测量法或间接测量法获取。若采用直接测量法,可将采集数据直接输入供电能力评估模型中;若采用间接测量法,即通过温度传感器获取环境温度,间接计算绕组热点温度,将温度结果作为综合评估的一个因子。 为企业用电成本管控提供科学依据,实现降本增效双重目标。增容电能质量评估
只电压暂降一项给制造业带来的年经济损失就高达数百亿元,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企业通常会采用动态电压恢复器(DVR)、不间断电源(UPS)等设备进行治理,同时电网公司也在不断加强电网结构优化,提高电网的抗扰动能力,通过建立电压暂降监测网络,实时掌握电网电压波动情况,为后续的治理措施提供数据支持,保障工业生产的连续稳定运行。谐波污染是当前电力系统面临的另一大电能质量挑战,主要来源于各类电力电子换流设备,如整流器、逆变器、变频器等,这些设备在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或进行频率调节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高次谐波电流,注入电网后导致电网电压波形发生畸变,谐波的存在不只会增加电网的损耗,降低供电效率,还会对周围的电气设备造成干扰,例如使变压器、电机等设备发热加剧,绝缘老化加速,缩短使用寿命,同时还可能影响继电保护装置的正常动作,导致保护误动或拒动,威胁电网安全,为了抑制谐波污染,电力行业通常采用无源滤波器、有源电力滤波器(APF)等谐波治理设备,对谐波电流进行补偿和抑制,同时国家也制定了严格的谐波排放标准,规范企业的用电行为,要求高耗能、高谐波排放的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谐波治理措施。确保电网谐波水平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增容电能质量评估减少电磁环境污染,通过评估治理营造健康电气运行环境。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限定指标的范围后,指标初始评分值为100分,若指标超限则进行扣分,其中比较大扣除分数为100分。在牵引供电系统实际运行过程中,重载铁路由于牵引负荷大,首端电压设置较高,正常运行时接触网电压相较于其他线路可能偏高;高速铁路客运需求较大,高峰时期列车追踪间隔小,容易出现接触网电压越下限的情况。此时,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可以有效量化接触网的越限程度,降低不同类型铁路评估方式的差异性。牵引供电系统供电能力综合评估模型架构
频率偏差是衡量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电网的额定频率通常为50Hz(或60Hz),频率偏差是指实际频率与额定频率之间的差值,频率的稳定取决于电网中有功功率的平衡,当电网的有功功率供应大于负荷需求时,频率会升高;反之,当有功功率供应不足时,频率会降低,频率偏差过大不只会影响电动机的转速稳定性,导致生产设备加工精度下降,还会对广播电视、通信设备等产生干扰,影响信号的正常传输,对于并网运行的新能源发电系统来说,频率偏差还可能导致其脱网,影响电网的安全稳定,因此,电网调度中心需要实时监测电网频率,通过调整发电机组的出力,保持电网有功功率的平衡,确保频率偏差控制在±(或±)的允许范围内,随着新能源发电的快速发展,其波动性和间歇性对电网频率稳定带来了新的挑战,需要采用储能技术、虚拟电厂等新型调控手段,提高电网的频率调节能力。优化电网运行参数,通过评估实现电能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电能质量,是指电力系统指定点处的电特性,关系到供用电设备正常工作(或运行)的电压、电流、频率的各种指标偏离基准技术参数的程度。电能质量指标包括电力系统频率偏差、供电电压偏差、谐波(间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电压波动与闪变、电压暂升/暂降与短时中断等,各项电能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国家标准:1.《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15945);2.《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4.《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GB/T24337);5.《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度》(GB/T15543);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2326);7.《电能质量电压暂降与短时中断》(GB/T30137);8.其他电能质量相关国家标准。守护夜间与高峰时段电能质量,保障全天候稳定供电能力。增容电能质量评估
电能质量提升一小步,智慧城市迈进一大步。增容电能质量评估
电能质量评估和检测的内容,按照以上五个电能质量国家标准对应的五个电能质量参数,用户可以有选择的进行评估。1、电网频率我国电力系统的标称频率为50Hz,GB/T15945-2008《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中规定: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频率偏差限值为±0.2Hz,当系统容量较小时,偏差限值可放宽到±0.5Hz,标准中没有说明系统容量大小的界限。在《全国供用电规则》中规定"供电局供电频率的允许偏差: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为±0.2HZ;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为±0.5HZ。实际运行中,从全国各大电力系统运行看都保持在不大于±0.1HZ范围内。增容电能质量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