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新质量学校成长。根据区域质量均衡发展目标,按照3至5年一周期制定新质量学校成长发展规划,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通过高起点举办新建学校、改造帮扶基础相对较好的学校等方式,加快办好一批条件较优、质量较高、满意的“家门口”新质量学校。大力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健全学区和集团办学管理运行机制,促进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和质量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学区内、集团内学校率先实现质量均衡。支持边境地区建设并办好“国门学校”。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为了保障实验教学条件。青海实验管理与实验教学与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健全应用激励机制,推广融合应用案例,促进质量教育资源共享。完善国家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以数字化赋能提升教育治理水平,推动学籍管理、课后服务、控辍保学子系统应用,完善党建德育、校园安全、阳光招生、电子毕业证、集团化办学等子系统,加快推进实际应用,着力提升基础教育管理效能。完善“学有优教”App,搭建家校沟通渠道,加快推动基础教育面向公众的管理服务实现一网通办,提升服务公众能力。实施综合攻坚行动,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推进质量评价。依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四个质量评价指南,建设学校质量自评系统,推动学校和幼儿园对标研判、依标整改;推动地方制定完善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质量评价督导评估工作。北京实验仪器管理与实验教学服务系统至2027年,形成配套性的常态长效实施工作机制,培育一批深入实施新课程的典型区域。
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定期动态调整。改善薄弱园办园条件。加大薄弱园改造提升力度,改善园舍设施设备,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规范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办园水平。建立薄弱园帮扶机制,通过城乡幼儿园结对、质量园带动、公办园辐射等方式,加快缩小办园差距。强化幼儿园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对幼儿园教师资质与配备、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防护、招生宣传、财务、收费等方面的动态监管。
到2029年,力争每所小学至少有1名具有理工类学士学位的科学教师,原则上每所中小学校至少设立1名科技辅导员。积极发展兼职科学教育工作队伍,建立全市中小学科学教育库和志愿者队伍,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和高校科研人员、医疗卫生人员、高校理工类博士和硕士等走进校园,兼任科学教育教师。加强中小学实验员、各级教研部门科学教研员配备,将科学类课程教师纳入全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将教师开展科学教育工作情况纳入职称评聘工作量计算。为区域不同类别学校实验室装备条件达标。
建好标准化实验室。要坚持“够用、好用、实用”的原则,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育装备标准》,科学配置中小学实验室。保证实验室、仪器(药品)室、装备室的数量、面积、仪器设备配备等达到标准要求,保障实验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继续开展河南省教育装备标准化实验学校建设工作,按规划到2022年底完成500所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和50所普通高中教育装备标准化实验学校建设。总结经验,提炼成果,组织推广,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探索建设创新型实验室。在按标准建好实验室、教室的基础上,鼓励探索建设数学实验室等学科功能教室、综合实验室、教育创客空间等创新实验室。健全课程实施监测体系。广东实验教学与实验仪器实验教学与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青海实验管理与实验教学与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适应因地制宜推进职普协调发展要求和人民愿望,新建和改扩建一批质量普通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建设一批具有科技、人文、外语、体育、艺术等方面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发展综合高中。支持一批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学校率先开展特色办学试点,在保证开齐开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适应学生特长优势和发展需要,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形成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系列,发挥示范作用。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各省(区、市)深入推进本地县中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改善县中办学条件。青海实验管理与实验教学与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各地对培养、输送骨干教师的学校给予奖励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推动建立新招聘教师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跟岗实习制度。实施数字化战略行动,赋能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应用水平。丰富平台质量资源,统筹建设覆盖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数字资源,课程教学资源实现覆盖所有教育部审定教材版本。拓展应用功能,加大在智慧课堂、双师课堂、智慧作业、线上答疑、网络教研、个性化学习和过程性评价等方面融合应用。提升应用实效,强化师生应用培训,增强师生信息素养和实际应用能力。加强教师实验教学能力全员轮训。黑龙江学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