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肥品种和磷肥品种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17年6月29日,《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发布,化肥继续由省级人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复肥和磷肥产品是明确列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化肥产品。《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复肥产品部分)》规定,复肥产品划分为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3个单元。其中,复合肥料包括复合肥料、硝基复合肥料、缓释复合肥料、控释复合肥料、硫包衣缓释复合肥料、脲醛缓释复合肥料、稳定性复合肥料、无机包裹型复合肥料等。掺混肥料包括掺混肥料、缓释掺混肥料、控释掺混肥料、脲醛缓释掺混肥料、稳定性掺混肥料、硫包衣缓释掺混肥料、无机包裹型掺混肥料等。四川省农药经营许可核发受理条件和资料要求!自贡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资料的制作
审核结果如何查询?审核通过之后什么时候发证?企业可自行登录“农业农村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会以邮寄的形式送达办结通知书;审核通过的,自办结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邮寄肥料登记证。如何在网上查询有效肥料登记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官网一种植业司一→有效肥.料登记发布:电话查询:.如何了解登记肥料网上注册流程?企业可登陆农业农村部官网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1号。肥料登记证已过有效期,是否可以继续办理?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没有提出续展申请的,原登记证自动失效,不能申请续展登记,应重新申请肥料登记。肥料登记证在有效期内能否申请变更技术指标?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内改变适用范围的,可申请变更登记;改变产品成分、剂型的,应重新申请肥料登记。企业生产地址变更如何办理?生产地址变更不的,不属于变更登记,应重新申请肥料登记。在有效期内的申请材料可在办理登记是继续使用,但样品应重新抽取。广元复合微生物肥料登记全程代理肥料登记的分类:免于登记、省级备案、省级登记、部级备案、部级登记。
相同原药资料要求2.2.1M1生产企业名称和登记证号。2.2.2M2生产工艺、全组分分析报告、理化性质、产品质量规格、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数据。2.2.3视需要提供M2毒理学和环境影响资料2.2.3.1毒理学资料,包括:急性经口、经皮和吸入毒性试验、眼睛刺激性试验、皮肤刺激性试验、皮肤致敏性试验、亚慢(急)性毒性试验(要求90天大鼠喂养试验。根据产品特点还应当提供28天经皮或28天吸入毒性试验)、致突变性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2.2.3.2环境影响资料,包括:鸟类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鱼类急性毒性试验、大型溞急性活动抑制试验、蜜蜂急性接触毒性试验、家蚕急性毒性试验。2.2.4经M1登记证持有人授权的,还应提供经授权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为什么外省肥料登记产品异地销售不再备案?2015年10月14日,《关于批取消62项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发布,取消了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外省肥料登记产品备案核准事项。为什么没有肥料临时登记了?2017年1月21日,《关于第三批取消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发布,取消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境内申请肥料临时登记事项,要求取消审批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受理肥料登记申请。《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肥料名称、商标肥料规格、等级和净含量要求。
农业部登记肥料续展资料:1《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2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3年度产品质量报告。申请人应提交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同时,提交产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产品质量管理、质量认证、监督抽查等方面的情况。4产品应用情况报告。该产品在登记证有效期内使用面积、施用作物、应用效果和主要推广地区等情况。5生产企业考核表。境内申请人还提交由所在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的生产企业考核表。生产企业考核表要求参照《肥料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上述申请材料中以下证明材料可选择采用书面承诺方式,以告知承诺书(见附件)替代。2.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农药登记常见问题解答?眉山肥料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肥料登记田间试验报告要求。自贡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资料的制作
2022年度四川省农药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精神,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和﹤四川省2022年度省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抽查对象本方案所称抽查对象为已取得我省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二、抽查比例抽查比例为抽查对象的25%。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检查对象。不属于重点检查事项且不涉及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立案查处等情形的,原则上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多次检查。三、检查时间2022年5月至10月。四、检查事项《四川省市场监督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第21项所规定的事项,主要为生产经营资质、档案管理、台账管理、农药标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等。五、组织实施(一)实施部门农业农村厅为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管局为参与部门。自贡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资料的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