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校服选用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照“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选用需求,包括种类、款式、套(件)数、价格区间等。按照自愿原则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采购。学校应建立以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低于80%。校服选用采购确保公开、透明,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进行监督。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更的应征得半数以上学生家长同意。校服选用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一般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选用,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选用校服。三、加强采购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的工作指导,加强校服采购工作的监管。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优化校服信息流程,提升学校管理效能!天津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不得滥用行力,妨碍异地供货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特定条件歧视中小企业,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四、优化选用管理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进行深入论证,加强信息公开,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确定选用校服的学校须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倡导探索学生校服循环使用模式,共同推动绿色发展。校服选用采购坚持“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和套(件)数等,坚决化、化倾向。校服征订应当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见,确保选择过程民主透明。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轻家长经济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服档案。五、加强采购管理校服采购原则上以每3年为一个时段进行采购,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采购校服。使用非财政性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学校在校服采购工作中要征询家长意见,制定或完善采购操作程序,全程公开采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湖南学校校服登记管理系统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管理校服信息,保障校服采购、发放等环节顺利!

确保采购校服与合同约定完全一致。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选购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并封存1年。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企业和采购单位均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机构检验)。9.做好售后服务。供货企业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和学生合理化需求,及时提供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10.实行备案制度。选购单位在校服选购前后均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环节相关资料全部留档备查,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归档管理。(二)严格执行生产采购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学校应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和选购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地区、企业和学校可依据相关标准提高指标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应切实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原材料进货的质量控制,要求面料供应商提供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对生产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对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不得出厂销售。。
三是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五、选用采购实施要求不论采用何种校服选用模式,均不得对潜在校服供货企业的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例如要求供货企业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置工厂、纳税等。(一)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和采购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限价、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2.选用组织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制作的采购文件,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采购公告。3.选用组织选派作为采购人,参与采购评审工作。4.采购结果报选用组织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求程序到位,材料齐全。(二)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货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在专业采购平台、学校或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众号、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采购信息。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3.报名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展示说明。 定制校服软件,满足学校独特需求,让校服管理更具特色,更符合学校文化!

所有家长表决意见及结果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3.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少于80%,原则上用平均数方式确定每个班级家长数量。学校管理人员可作为召集人,负责选用采购组织管理工作。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决策,确定校服采购模式、展示环节、评定标准等,形成更加详细的选用采购工作方案。选用组织会议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家长公开。4.发布采购需求。经选用组织审议通过的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采取采购平台、教育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公开发布,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5.确定供货企业。由学生、教师、家长共同组成评定组织,评定组织人数不得少于学校在校生总数的30%,其中学生和家长不少于评定组织总人数的80%。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对通过审查的企业进行样品展示、方案说明,展示校服质量、报价、售后等相关事宜。由评定组织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软件,专注校服登记,确保校服信息准确无误、安全存储!四川校服登记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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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生产企业按合同约定生产供应校服。采购单位在接收校服时,应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至法定检验机构(优先送省级及以上的检验机构)进行专业检验,并取得本批次成衣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四、完善服务保障(一)信息技术保障。各地要加强统筹,指导区域内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完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退换货及再次购买。督导学校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企业,作为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依据。要用好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校服采购、验收、售后、备案等全流程信息管理服务长效机制。(二)回收利用保障。各地各校要立足环保节约原则,探索建立规范、科学、合理的以旧换新、以小换大、义务捐赠、定点投放等校服回收利用体系。通过捐赠等方式促使校服循环利用,通过回收废弃校服等方式促使部分校服原材料得以重新利用,选用礼服式校服的,可由学校统一购买供学生循环使用,真正实现校服作用化,资源消耗小化。(三)特殊群体保障。各地要结合实际,探索完善特殊群体保障机制。对家庭贫困、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 天津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确保采购校服与合同约定完全一致。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选购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并封存1年。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企业和采购单位均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机构检验)。9.做好售后服务。供货企业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和学生合理化需求,及时提供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10.实行备案制度。选购单位在校服选购前后均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环节相关资料全部留档备查,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归档管理。(二)严格执行生产采购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学校应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和选购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