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落实习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巩固专项检查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更加满意的育人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以下简称校服)管理工作,优化和改进选用采购流程,加快健全校服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站位,完善工作机制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校服质量关系学生身体,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保障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切身利益、办好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办满意的教育,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校服选购,完善监管机制,构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秩序,严防校服采购中的行为,促进校服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确保进校园的校服、合体、美观、舒适。 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助力学校实现校服信息的数字化管理!湖南校服管理平台

各校接收校服时要进行检查验收,要具备齐全的成衣质量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且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二)加强质量检查。各地市场监督管理要压实属地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要求,督促本辖区校服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设立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校服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涉及校服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一经发现采购的校服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合同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三)加强统筹发展。各地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区域内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校服售后服务体系。 河北学校校服信息管理软件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软件,智能分析校服数据,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选用组织从中筛选出的3家企业。4.选用组织选取合适比例的学生(低龄段学生可由家长协同)、教师和家长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当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2000人以上学校的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和家长的总人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5.选用组织制作、发放投票资料,组织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者确定为供货企业(实际投票人员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80%,供货企业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三)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公开征集校服款式。2.企业准备样衣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展示。3.选用组织选取合适比例的学生(低龄段学生可由家长协同)、教师和家长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当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2000人以上学校的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和家长的总人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4.选用组织制作、发放投票资料,组织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自1995年以来,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校服工作,1999年底成立了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学装中心)。2003年研制《北京市学生装管理办法》(京教办〔2003〕19号)确定全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市教委成立由主管委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及市学装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的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学装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市学装中心依据政策,管理协调相关工作。2014年,随着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市学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学装办)设在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管理协调全市学生装工作。2015年,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市学装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标准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要求,每年下发关于加强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和促进全市中小学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确保校服品质与安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了我市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校服管理水平,强化校服品质保障。 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软件,智能统计分析,为校服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旧款校服可穿至毕业。(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校服采购要依法依规按照规范流程(详见附件)进行,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单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内容包括: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及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确保校服质量(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参考T/HEEIA0002-2022《河南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与验收规范》团体标准,并在采购需求、采购合同、检测验收中明确。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的校服。(二)严格执行“明标识”。校服供应和验收应确保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具体内容包括: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非必要)。每件校服应在侧缝处缝制包含项内容的耐久性标签,应在合格证上体现以上所有内容,并以吊牌、资料或包装袋等形式提供。严禁衣领处缝制任何标签。(三)严格执行质量检验。 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平台,让校服信息管理变得更加简单、高效、便捷!湖南校服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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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一、召开班子会集体决策校服事项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由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会议纪要。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将班子会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发放“统一着装征求意见函”,原则上家长同意着装率达到80%以上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三、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学校管理人员可作为召集人,负责选用采购组织管理工作。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决策需形成会议纪要。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选用组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校的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一是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企业;二是按照流程初选出不少于3家企业,再组织家长投票确定企业;三是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五、展示展评具体环节。 湖南校服管理平台
确保采购校服与合同约定完全一致。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选购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并封存1年。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企业和采购单位均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机构检验)。9.做好售后服务。供货企业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和学生合理化需求,及时提供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10.实行备案制度。选购单位在校服选购前后均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环节相关资料全部留档备查,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归档管理。(二)严格执行生产采购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学校应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和选购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