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学习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建立完善中小学生校服(以下统称“校服”)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校服管理,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校服管理水平,确保校服质量安全,根据教育部及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站位1.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站位,牢固树立“看北京首先要从上看”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校服监管机制,促进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努力实现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二、严格履行职责2.校服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程序公开、严格标准、学生自愿”的原则,建立教育行政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协作、联合监管工作机制。3.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市校服工作,制定校服工作有关政策,规范指导、监督协调区教育行政部门校服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学校校服软件研发,不断探索新技术,为校服管理带来更多可能!黑龙江学校校服信息管理系统

5.考察供货企业。企业根据采购公告提供相关资料,选购单位对其资格性及资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可实地考察校服生产企业资质、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夯实采购工作基础。为保证公正性、竞争性,参与企业不少于3家。6.确定供货企业。选购单位坚持“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按照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评审,确定供货企业。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防止校服企业低于成本报价中标或为降低成本质量。建立样衣封存制度。邀请经考察符合条件的供货企业到指定地点或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进行样衣展示、说明。选购单位不得指定供货企业。7.签订供货合同。选购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与确定的供货企业签订合同,合同应包括执行标准、质量、价格、数量、品质鉴定、样衣封存、服务和违约等条款。家长付费购买校服的由学校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购组织签订校服采购合同。8.严格供应验收。校服供应和验收实行“台账”和“明标识”制度。供货企业提供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当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选购单位可依据T/SCZXXHQ001《校服(园服)采购与验收规范》进行验收。福建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系统选择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为学校校服管理带来便捷,提升工作效率!

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由与供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八、校服费用收取支付校服费用的收支,一是按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专款。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会代收校服费用,并应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二是由家长自行向供货企业支付。九、校服检查验收过程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3套(件)留样封存。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重要意义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校服质量关系学生身体健康,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科学设计、使用校服,保证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切身利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当前,校服管理仍存在选购不够规范等问题,亟待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各级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校服管理,规范校服采购,提高校服管理水平,提升校服总体品质。 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软件,智能统计分析,为校服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确保采购校服与合同约定完全一致。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选购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并封存1年。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企业和采购单位均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机构检验)。9.做好售后服务。供货企业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和学生合理化需求,及时提供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10.实行备案制度。选购单位在校服选购前后均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环节相关资料全部留档备查,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归档管理。(二)严格执行生产采购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学校应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和选购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地区、企业和学校可依据相关标准提高指标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应切实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原材料进货的质量控制,要求面料供应商提供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对生产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对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不得出厂销售。。校服管理系统,实现校服从采购到回收的全流程管理,让管理更高效便捷!新疆学校校服软件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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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校服执行标准、采购时段及套数、定价机制、收费要求等内容;建立选用采购工作台账管理、合同备案及信息通报制度;要用好信息化手段,提升日常监管能力。8.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校服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大多数家长的意见,决定学校是否选用校服及采用何种模式选购校服,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由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工作。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全过程监督。坚持自愿购买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四、规范采购流程9.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区实际,确定校服选购模式,完善校服管理有关制度规范,依法制订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参考教育部《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范例》,就选用采购流程、定价机制、收费要求、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等作出明确规定。10.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有关要求,加强对校服采购学校的指导监督。黑龙江学校校服信息管理系统
确保采购校服与合同约定完全一致。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选购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并封存1年。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企业和采购单位均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机构检验)。9.做好售后服务。供货企业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和学生合理化需求,及时提供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10.实行备案制度。选购单位在校服选购前后均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环节相关资料全部留档备查,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归档管理。(二)严格执行生产采购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学校应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和选购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