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超出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第三十二条货主违反规定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应当没收非法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或者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工具;处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二)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第三十三条承运人违反规定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应当责令停运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一)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的;(二)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的;(三)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公安应当没收易制毒化学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公安应当处1万元罚款,并撤销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要求相关单位必须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四川学校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管理系统

对材料不齐备需要补充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内容;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公安备案。公安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第二十条负责审批的公安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核查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其中查验购销合同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出示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核对是否相符;对营业执照和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应当核查其生产范围、经营范围、使用范围、证照有效期等内容。公安审查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实地核查:(一)申请人次申请的;(二)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三)对提供的申请材料有疑问的。第二十一条对许可运输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发给一次有效的运输许可证,有效期1个月。对许可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发给3个月多次使用有效的运输许可证;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发给3个月多次使用有效的备案证明;对于领取运输许可证或者运输备案证明后6个月内按照规定运输并保证运输安全的,可以发给有效期12个月的运输许可证或者运输备案证明。福建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管控平台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个月。

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企业通过内部培养或外部聘用形式建立化工技术团队。化工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知识纳入相关高校化工与制类课程体系。(十二)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加快培育一批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企业,引入市场机制,为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建立技术服务规范,分级分类开展精细指导帮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统筹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救援力量。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应急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六、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十四)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7号章总则条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购销和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安部是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公安负责本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公安禁毒部门应当设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门机构,县级公安应当设专门人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许可或者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章购销管理第三条购买类中的非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公安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备案。取得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第四条个人不得购买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类中的类易制毒化学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第五条申请购买类中的非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特定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第八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第八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一)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二)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三)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或者个人购买剧毒化学品。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进行备案,应当提交相关材料。湖南中小学危险化学品智能管理软件
公安机关发现可疑情况的,应当及时予以核对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四川学校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管理系统
运出地负责审批或者备案的公安应当每季度末将办理的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或者备案情况通报运入地同级公安,运入地同级公安应当核查货物的实际运达情况后通报运出地公安。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公安应当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对发现非法购销和运输行为的,公安应当依法查处。公安在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看现场、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必要时,可以临时查封有关场所。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绝或者隐匿。第二十七条公安应当对依法收缴、查获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保管。对于可以回收的,应当予以回收;对于不能回收的,应当依照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予以销毁。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对收缴、查获的类中的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一律销毁。保管和销毁费用由易制毒化学品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无力承担的,该费用在回收所得中开支,或者在公安的禁毒经费中列支。四川学校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管理系统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前款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第三十条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四)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第三十一条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