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持有相关许可证件情况;(二)销售、购买、处置、使用、运输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发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登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治安保卫机构、制度建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其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对个人购买的,只办理一次使用有效的备案证明。新疆智能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

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一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广东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系统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进行备案,应当提交相关材料。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第二十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三万元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处罚。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主义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公安机关发现可疑情况的,应当及时予以核对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第三十四条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处1万元罚款,并撤销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使用以伪造的申请材料骗取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分别按照第三十条***项和第三十二条***项的规定处罚。第三十五条对具有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公安机关可以停止受理其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或者运输许可申请。发现可疑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广东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系统
申请购买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审批。新疆智能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条违反规定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没收非法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对购买方处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二)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第三十一条违反规定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对销售单位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疆智能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
新招**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企业通过内部培养或外部聘用形式建立化工技术团队。化工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知识纳入相关高校化工与制*类**课程体系。(十二)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加快培育一批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企业,引入市场机制,为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建立**技术服务规范,分级分类开展指导帮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