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策变化,2017年12月1日,原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修订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另外,2015年9月,原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就肥料登记行政审批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企业获得肥料登记证后,生产、销售技术指标高于登记技术指标的产品时,需向肥料登记机关进行标签备案,每一个备案标签应提交一份对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缓释肥料、土壤调理剂等评审审批产品应严格按照肥料登记证信息进行生产、销售。四川省权限内肥料登记受理条件和申请资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登记证。绵阳微生物肥料登记续展和变更
卫生用农药主要指的是用于预防、控制人生活环境和农林业中养殖业动物生活环境的蚊、蝇、蜚蠊、蚂蚁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农药。卫生用农药又可以分为2个类别:家用卫生杀虫剂和环境卫生杀虫剂。卫生用农药药效资料包括:效益分析、室内生物活性试验资料、室内药效测定试验报告(1年2地)、模拟现场试验报告(1年2地)、现场试验报告(1年2地)、抗性风险研究报告、使用特性及综合评估报告等资料。卫生农药在室内药效报告、模拟现场试验报告、现场试验报告等3个资料要求上有所区别:(1)低容量喷雾、热雾剂等无法进行室内药效试验测定的产品不需要提供室内药效测定试验报告;(2)用于涂抹、撒施、驱避、防蛀、稀释后室内滞留喷洒的产品,以及其他无法进行模拟现场试验的产品不需要提供模拟现场试验报告;(3)杀钉螺剂、白蚁防治剂、储粮害虫防治剂、低容量制剂、热雾剂,以及室外防蚊(幼虫)、蝇(幼虫)和其他外环境用制剂,需要提供现场试验报告,其他产品视需要提供。此外,现场试验报告应选择我国境内2个省级行政地区南北方各1个,局部地区发生的有害生物,可同时在南方或者北方选择2省。雅安企业标准登记新政策农药登记的流程和费用?
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原则: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已对有效成分含量做出具体规定的,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现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有效成分含量未做出具体规定的,制剂有效成分含量(相同配比的混配制剂总有效成分含量)的设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产品,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产品,其含量变化间隔值不小于5%(或50克/升);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产品,其含量变化间隔不小于有效成分含量的50%。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含量有效数字不多于3位;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含量有效数字不多于2位。乳油、微乳剂、可湿性粉剂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不得低于已批准登记产品(包括相同配比的混配制剂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液体制剂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可以质量分数(%)或质量浓度(克/升)表示;以质量浓度表示时,产品质量标准应同时规定质量分数。含有渗透剂或增效剂的农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应当与不含渗透剂或增效剂的同类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设定要求相同。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可按照相近原则变更有效成分含量。
成都丰登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是四川专业从事农药生产许可证代理服务的公司。公司以“专业、诚信、共赢”为经营理念,以“服务于农、发展于农”为经营目标,由具有近二十年农药、肥料登记经验的老师带头,了解政策法规,熟悉登记流程,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专业服务。成都丰登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我们始终坚持为企业提供高效的专业服务,得到了业界的一致好评!自公司成立以来,已经和多家农药、化肥企业取得合作。用专业的技术水平、周到的服务态度与企业寻求合作,以实现双方共赢是我们一直努力和坚守的目标。服务范围:1、农药生产许可证政策和法规咨询;2、农药生产许资料的制作;3、农药生产许可现场考核的指导;4、农药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5、质检室布局、检测设备完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肥料登记产品实施备案管理!
《有机肥料》NY/T525-2021标准已经颁布实施,由于微生物肥料的两大产品标准《生物有机肥》NY884-2012和《复合微生物肥料》NY/T798-2015引用了该标准,因此这两个标准急需修订,目前《生物有机肥》(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修订方向:取消了强制性条款的规定;增加了生物有机肥生产原料适用类目录;增加杂菌总量限量要求及其测定方法;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及其计算方法;修改了酸碱度(pH)范围;修改了抽样(见6.2);修改了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二者选一)≥25.0%≥30.0%。《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肥料产品包装标识印刷要求。德阳卫生农药登记哪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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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5月7日发布了《有机肥料》(NY/T525-2021)新标准,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有机肥料市场,促进有机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贯彻落实有机肥料新标准,促进四川省肥料登记规范有序,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有机肥料生产相关企业,立即按照《有机肥料》(NY/T525-2021)新标准开展生产活动,按新标准进行肥料登记。一、权限内肥料登记企业需严格按照有机肥料标准NY/T525-2021开展肥料产品检验,若使用评估类原料生产有机肥料的,须提供原料安全性评价材料(安全性评价参照《四川省商品有机肥料主要评估类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导意见(试行)》(附件)执行)”的内容说明。二、权限内肥料续展登记关于“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需提供有机肥料标准(NY/T525-2021)产品检验报告,1、若使用适用类原料的,2021年6月1日以后需提供新标准的检验报告,可办理续展登记;2、若使用评估类原料的,不再办理续展登记,必须重新办理肥料登记,经评审。绵阳微生物肥料登记续展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