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农药制剂环境影响资料:原药(母药)环境试验摘要;鸟类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水生生物毒性试验资料;鱼类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大型溞急性活动抑制试验资料;绿藻生长抑制试验资料;陆生非靶标节肢动物毒性试验;蜜蜂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蜜蜂急性接触毒性试验资料;家蚕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家蚕慢性毒性试验资料;寄生性天敌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捕食性天敌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桑叶**终残留试验资料;蚯蚓急性毒性试验资料;环境风险评估需要的其他高级阶段试验资料;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肥料登记审批的流程和审批时限!绵阳企业标准登记
农药登记资料授权:根据《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农药登记证持有人duli拥有的符合登记资料要求的完整登记资料,可以授权其他申请人使用。授权方应是取得农药登记证的新农药研制者、国内农药生产企业或是境外企业,是weiyi可以对外授权的权利“人”,其登记证应是在有效状态的,尚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登记证已过期的产品,其登记资料不允许授权;被授权方应是新农药研制者、国内农药生产企业或是境外企业,被授权方接受授权资料后不可再将其登记资料授权给其他企业;授权的资料应符合新版《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且是授权企业duli完成并拥有的,授权资料只能全套授权,而不能部分授权,但可授权多个企业使用。成都专业肥料登记新政策肥料登记的分类:免于登记、省级备案、省级登记、部级备案、部级登记。
化学农药制剂产品化学资料:有效成分和安全剂、稳定剂、增效剂等其他限制性组分的识别;原药(母药)基本信息;产品组成;加工方法描述;工艺流程图;各组分加入的量和顺序;主要设备和操作条件;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措施描述;理化性质;产品质量规格;外观;有效成分含量;相关杂质含量;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其他与剂型相关的控制项目及指标;与产品质量控制项目相对应的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产品中有效成分的鉴别试验方法;有效成分、相关杂质和安全剂、稳定剂、增效剂等其他限制性组分的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其他技术指标检测方法;产品质量规格确定说明;常温储存稳定性试验资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与检测方法验证报告;包装(材料、形状、尺寸、净含量)、储运(运输和储存)、安全警示、质量保证期等;毒理学资料: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急性经皮毒性试验资料;急性吸入毒性试验资料;眼睛刺激性试验资料;皮肤刺激性试验资料;皮肤致敏性试验资料;健康风险评估需要的高级阶段试验资料;健康风险评估报告。
农药登记申请资料包括登记试验资料及评估报告、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标签和说明书样张、综述报告、与登记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产品安全数据单、申请表、申请人证明文件、申请人声明、参考文献等。申请资料引用的文献或者数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登记试验资料包括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和环境影响等试验报告及评估报告。因安全性、稳定性等原因在使用时添加指定助剂的农药产品,应当提交添加该助剂的农药样品完成的登记试验资料。委托加工、分装农药的,委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受托人应当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
GB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标准要求:一、必测项目要求1、无机肥料:必测项目(共7项):镉、汞、砷、铅、铬、铊和缩二脲要求;适用于复合肥料、尿素、等以氮、磷、钾等无机盐形式标明养分的肥料。2、其他肥料:必测项目(共9项):镉、汞、砷、铅、铬、铊、缩二脲、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要求;适用于有机肥料、生物肥料、腐植酸钾等以非无机盐形式标明养分的肥料。必测项目是监管部门、生产企业重点监测指标,现我院已收到多家企业送检的生产原料及成品检测上述项目。二、可选项目要求可选项目(共8项):镍、钴、钒、锑、苯并[a]芘、石油烃、邻苯二甲酸酯类和三氯乙醛要求;当使用来源不明的废弃物为肥料原料以及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从上述8项中选择相应项目按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和判定。三、其他要求1、陆生植物生长试验要求(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肥料产品投放市场前);2、不人为添加对环境、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危害的染色剂、着色剂、jisu等添加物;3、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任何一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不应直接施用到土壤中。四川省农药经营许可核发受理条件和资料要求!广元有机肥料登记新规定
肥料登记田间试验报告要求。绵阳企业标准登记
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中国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新农药原药(母药)和新农药制剂。,是指农药产品中具有生物活性的特定化学结构成分或生物体。原药,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得到的由有效成分及有关杂质组成的产品,必要时可加入少量的添加剂。母药,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得到的由有效成分及有关杂质组成的产品,可能含有少量必需的添加剂和适当的稀释剂。制剂,是指由农药原药(母药)和适宜的助剂加工成的,或由生物发酵、植物提取等方法加工而成的状态稳定的产品。助剂,是指除有效成分以外,任何被添加在农药产品中,本身不具有农药活性和有效成分功能,但能够或者有助于提高、改善农药产品理化性能的单一组分或者多个组分的物质。杂质和相关杂质,杂质是指农药在生产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相关杂质是指与农药有效成分相比,农药在生产和储存过程中所含有或产生的对人类和环境具有明显**、对使用作物产生药害、引起农产品污染、影响农药产品质量稳定性或引起其他不良影响的杂质。绵阳企业标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