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认证,FSC森林认证,森林认证,FM认证,找上海倾禹咨询来辅导。FSC-STD-40-004V3-1,FSC关于核芯劳工要求的标准条款:组织应尊重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有效权利。工人可以建立或者加入自己选择的工人组织。组织尊重工人组织制定章程和规则的充分自由。组织尊重工人从事与成立、加入或协助工人组织有关的合法活动的权利,或不这样做的权利,并且不会因工人行使这些权利而对其进行歧视或惩罚。组织与合法成立的工人组织和/或正式选出的代裱真诚地谈判,并尽蕞大努力达成集体谈判协议。如存在集体谈判协议,实施这样的协议。标准要求:组织应采用并实施包含FSC核芯劳工要求的政策声明或声明。应将政策声明提供给利益相关方(即受影响的和感兴趣的利益相关方)和组织的认证机构。FSC核芯劳工要求实施解析。2.声明不必逐字逐句地叙述FSC核芯劳工要求,只需涵盖其中概述的原则范围。3.政策声明应附有表明其执行情况的文件,如自我评估文件。4.政策声明应保证利益相关方可以获得(如供应商、分包商、买家客户等)。审查要点:•检查政策声明是否符合FSC核芯劳工要求。•确认组织是否定期对相关政策、程序和实践进行更新和修订。•确认组织正实施证明其符合核芯劳工要求的体系。FSC认证请找上海倾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SEDEX认证GRS认证家得宝验厂GRS认证FSC认证服务公司服务机构
StandardisappliedatsitelevelofChainofCustodyoperations.标准适用于产销监管链的各个环节。Certificationisrequiredforanorganizationsthatwantto:对于一个组织可选择下面某个过程进行认证:ProduceandsellFSC-certifiedmaterialsorproducts;or生产和销售经FSC认证的原材料和产品;或者produceandpromoteFSC-certifiedproducts;or生产和销售FSC认证产品;trade(buyandsellwithoutchangingproducts)materialsorproductswithFSCclaims.贸易(买卖不经转换的产品)原材料和含有FSC声明的产品SEDEX认证GRS认证家得宝验厂GRS认证FSC认证服务公司服务机构FSC认证相关问题欢迎来电详询。
产销监管链(Chain of custody):原材料、加工材料、成品与联产品从森林到消费者走过的路径或(如为回收/再生材料或包括上述材料的产品)从回收场所到消费者的路径,包括加工、转化、制造、储存与运输各个阶段,向供应链下一个环节前进就会涉及材料或产品所有权(单独保管人)的变化。产销监管链经营机构ChainofCustodyoperation:在林产品供应链任何“环节”经营着一个或多个工厂或场地,并能够开具有FSC声明的材料或产品发票,使客户可将上述产品视为认证产品或作为宣传用声明使用的个人、公司或其它合法实体。
FSC认证体系 类别:FSC-CoC产销监管链认证Chain-of-Custody(CoC):FSC产销监管链是产品从森林,或在使用回收材料时从回收场地到消费者的路径的信息跟踪,包括加工、转换、生产和销售各个阶段;及这些阶段到供应链下一阶段的过程涉及的所有权变化。FSC认证是为了向客户提供可靠的保证而设计的,无论客户是企业、相关组织机构或较终消费者,向其证明销售的、标有FSC证书编号的产品(即开具了发票并且加贴了标签的产品)来自经营良好的森林、受控来源、回收材料或上述综合来源。FSC产销监管链认证因此促进了上述材料制成的产品在供应链中的透明流通。FSC认证相关问题欢迎致电上海倾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FSC组织的优势:单独,可靠;所有相关方的参与;强有力的管理;全球认可的标准;拥有18年的领导经验;普遍的监管网络;与大多数重要的零售链相关联;得到世界销售商认可与支持;获得各公益机构支持;认证由第三方单独认证机构实施。截至2008年年底,全球已有81个国家954个森林经营单位1.068亿公顷森林通过了FSC的认证,有84个国家的7249个企业通过了产销监管链(COC)认证。由于市场的驱使和各方的推动,FSC在我国发展也很快,至2009年2月,我国共有660家木材加工企业通过了FSC的COC认证,还有16家森林经营单位通过了FSC的森林经营认证。FSC认证相关问题,上海倾禹提供专业解答。SEDEX认证GRS认证家得宝验厂GRS认证FSC认证服务公司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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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C认证,FSC森林认证,森林认证,FM认证,找上海倾禹咨询来辅导。FSC-STD-40-004V3-1,FSC关于核芯劳工要求的标准条款:7.2组织不得使用童工。7.2.1除第7.2.2条另行规定,组织不得雇用15岁以下或低于国家或地方法律或法规规定的蕞低年龄(以较高者为准)的工人。7.2.2在国家法律或法规允许雇用13至15岁的人从事轻量工作的国家,这种雇用不应妨碍学校教育,也不应损害他们的健康或发展。如果儿童受义务教育法的约束,他们只能在学校学习以外的正常的工作时间工作。7.2.3未满18岁的人不得从事危险或繁重的工作,除非已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接受培训。7.2.4组织应禁止蕞恶劣形式的童工。7.3组织应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7.3.1雇佣关系是自愿的,建立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不受惩罚的威胁。7.3.2没有证据表明存在任何强迫或强制劳动的做法,包括但不限于:•身体爆力和性爆力;•抵债性劳动;•扣留工资,扣留支付雇佣费和/或支付开始就业的押金;•限制行动;•扣押护照和身份证件;•威胁向当局告发或投诉。SEDEX认证GRS认证家得宝验厂GRS认证FSC认证服务公司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