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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基本参数
  • 品牌
  • 铭生
  • 公司名称
  • 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 诉讼业务
  • 经济案件代理仲裁,民事案件代理仲裁,行政案件代理仲裁,刑事案件代理辩护,离婚案件、婚姻家事案件
  • 非诉讼业务
  • 专项法律服务,咨询及文书服务
  • 服务内容
  • 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经济案件,职务案件
  • 所在地
  • 浙江宁波
  • 服务特色
  • 专业、高效
离婚律师企业商机

我国法院在审理起诉离婚案件时有一个不成文的做法,即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判离的概率明显高于第一次诉讼。因此,一些当事人耍起了小聪明,在第—次起诉后不待法官开庭审理就申请撤诉。还有的当事人为节省点诉讼费,把起诉材料递交给法院后拒不交纳诉公费,导致案件无法进入诉讼程序。对于以上做法,能否被法律认定为一次起诉从而对未来再次提起的离婚诉讼起到积极作用,增加判离的概率呢?对此,宁波离婚律师认为这么做很难产生积极作用。理由如下∶

法院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概率提高的原因主要是:经过第一次的离婚诉讼,被告知道了原告有离婚的意向,以及为此提起了诉讼的事实,且案件经过了法官的审理和调节。法官会根据原告的反应进行判决。第一次诉讼结束,原告要想再次起诉离婚就需要等待半年的时间。半年时间其实是法院给予双方进一步沟通并慎重考虑的时间。

既然法律认为需要给予当事人沟通与考虑的时间,那么起诉后不待开庭便撤诉,或连诉公费都不交,让案件无法进入诉讼程序很可能导致被告连原告曾经发起离婚诉讼的事实都不知道,更谈不上双方沟通与慎重考虑的事情。

综上,宁波离婚律师认为:起诉后即撤诉,甚至连诉公费都来不及交纳的做法,对于未来二次诉公毫无帮助。 离婚律师主要是什么的?江北离婚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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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协议在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其中必然会对子女抚养及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约定,必然离婚后双方再为此纠缠不清。

离婚协议作为民事协议的一种,必然要能够休现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在此基础之上,离婚协议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便是有效的。男女双方应该遵守履行。

虽然如此,有一部分当事人却认为自己在协议时为了达成目标而委曲求全、做了妥协,这是被迫而为。于是,这部分当事人在离婚后并不想认真履行协议,甚至明确拒绝履行。由此引发离婚后的纠纷。 奉化婚姻家事律师代理咨询离婚律师要不要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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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案件中,法官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便是能否判离?而这个问题也是原、被告关心的问题。绝大部分的被告都会在法庭上表示不同意离婚。然而原告想要把离婚的事情交由法院去处理,说明起码已经有一方是无法正常沟通了。面对如此严重的矛盾和难以挽回的感情,难道真如被告在法庭上所言"夫妻感情尚存,希望和初"吗?或者被告说的就只是借口,实际上是想要达成其它目的?到底是什么原因才导致被告不同意离婚呢?根据宁波离婚律师的经验可以总结出如下几种较为常见的原因∶

一、被告是真的认为还有感情,看重婚姻和家庭,因而希望法院能够为双方提供一个和好的机会。

二、被告虽然不认为夫素感情能够和好如初,但是为了孩子能有一个完摔的家而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就比第一种要常见了。

三、为了与原告斗气,折磨原告。有这种想法的被告通常是不够理智的。

四、以不同意离婚作为给对方施压的手段,实际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这才是绝大多数不同意离婚附的被告的真实想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虽然如此,但是本离婚律师认为从技术角度讲,男方仍然有机会向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男方向法院起诉时,法官是无法当即核实作为被告的女方是否存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这些情况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会首先受理男方的起诉。此后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法官有责任向女方核实上述情况。一旦发现,便会依据法律规定做出驳回男方起诉的判决。 宁波离婚律师有没有比较靠谱的推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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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实施家暴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与此同时,家暴的受害方还可以提出离婚赔偿。既然实施家暴是法定离婚与赔偿条件之一,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如何举证证明家暴的问题自然是十分重要的。本离婚律师认为应该收集并提供如下证据加以证明∶

一、男女双方的身份信息。比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等能够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资料。

二、身份关系材料。这部分证据是用来证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家暴实施方与受害方之间的关系。

三、公安机关证明。包括出境记录、报警回执、询问笔录、告诫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四、病历资料与伤情鉴定。包括病历、验伤报告、伤情鉴定书、医药费单据等。

五、证人证言。尽量由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出庭作证。

六、录音、录像资料。

七、当地妇联、受害者单位、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等出具的证明或者在处理纠纷过程中留下的工作记录。八、施暴者自己书写的保证书等。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都有哪些权利?江北涉外离婚律师案例

怎么才能找到比较好的离婚律师?江北离婚律师费

婚姻法律规定了离婚赔偿制度,但对该制度有诸多限制。1、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出,则在离婚后原则上不能再单独提出。2、只有无过错方可以提起离婚赔偿,如自己也有过错,则不能再追究对方的过错赔偿责任。3、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是被告,那么应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此时,可能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即作为无过错方的被告既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赔偿请求。而法院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对此,被告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案起诉索赔。4、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则也不会支持离婚赔偿的请求。5、承担赔偿责任的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方的配偶。6、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是被告,其在一审未提出离婚赔偿,在二审中才提出的,二审法院可以就此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无过错方另行起诉索赔。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决。7、如果协议离婚,且在离婚协议中未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权利,离婚后当事人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法院应该受理。8、法官决定离婚偿的数额应该结合过错严重程度、给无过错方所造成的损害大小以及过错方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并非只要一方有过错。 江北离婚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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